五、2025年中国智慧政务建设区域发展格局
5.1 区域发展总体特征:梯队化发展,差异化创新
2025年,中国智慧政务建设形成了东部领先、中部赶超、西部跟进、东北提质的梯队化发展格局,各区域依托自身经济基础、技术资源、政策优势,走出了差异化的智慧政务建设道路,呈现出“梯队化发展、差异化创新、跨区域协同”的总体特征。
东部地区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技术资源、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成为中国智慧政务建设的“领头羊”,在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实现率先突破,深圳、上海、杭州、广州等城市成为全国智慧政务建设的标杆,其建设经验向全国推广。
中部地区依托产业转移、政策扶持等优势,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步伐,呈现出“赶超式发展”的特征,武汉、长沙、合肥、郑州等城市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数据共享,智慧政务建设成效显著,部分领域已接近东部地区水平。
西部地区立足自身实际,以试点建设为抓手,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从点到面、逐步拓展”,呈现出“跟进式发展”的特征,成都、重庆、西安、贵阳等城市聚焦数据要素赋能、普惠化服务,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与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深度融合,智慧政务服务的便捷度和普惠性持续提升。
东北地区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推动智慧政务建设“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呈现出“提质式发展”的特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城市聚焦企业服务、民生保障,推动政务服务流程重构、技术赋能,有效解决了以往政务服务效率低、流程繁等问题,智慧政务建设质量持续提升。
同时,各区域加强跨区域协同发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建立智慧政务协同发展机制,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市通办”、数据共享、标准互通,形成了跨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5.2 东部地区:创新引领,标杆示范
东部地区是中国智慧政务建设的创新高地和标杆示范区,2025年,东部地区智慧政务建设以AI大模型规模化应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政务服务一体化为核心,实现了智能化、精细化、一体化发展,成为全国智慧政务建设的引领者。
在技术创新方面,东部地区率先实现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RPA数字机器人等新技术在政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推出政务智能助手、政务智能体等智能化产品,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智能化办理。例如,深圳“深小i”、上海“随申办AI助手”、杭州“杭小政”等政务智能助手成为全国标杆,服务精准度和便捷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在数据要素方面,东部地区率先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交易机制,实现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深圳、上海、广州等城市建设政务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产业园,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共享,打造数据要素赋能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的应用场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在政务服务一体化方面,东部地区率先实现政务服务省域一体化、跨区域一体化,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覆盖、数据共享标准统一、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实现区域内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例如,长三角地区实现500余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珠三角地区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区域政务服务协同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东部地区智慧政务建设的核心经验在于坚持创新驱动、数据赋能、一体化发展,依托先进的技术资源和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从“数字化”向“智能化”“智慧化”深度转型,为全国智慧政务建设提供了标杆示范。
5.3 中部地区:赶超发展,特色鲜明
2025年,中部地区智慧政务建设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无证明城市”建设为抓手、普惠化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数据共享、技术赋能,呈现出赶超式发展的特征,形成了具有中部地区特色的智慧政务建设模式。
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方面,中部地区聚焦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梳理上线“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实现政务服务流程重构、环节优化、材料精简。武汉、长沙、合肥、郑州等城市上线“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均超80项,企业开办、个人退休、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实现“一日办结”“秒批”,办事效率大幅提升。
在“无证明城市”建设方面,中部地区以福建省全域推进经验为借鉴,推动电子证照广泛应用、证明事项减并取消,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南昌、太原、合肥等城市实现电子证照应用全覆盖,累计免提交证明材料超千万份,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负担。
在普惠化服务方面,中部地区聚焦农村地区、老年群体、特殊群体,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上门办、自助办”。中部地区在乡镇、村居设立政务服务代办点超5万个,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全覆盖,累计为农村群体、老年群体提供政务服务超3000万人次,智慧政务的普惠性持续提升。
中部地区智慧政务建设的核心经验在于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特色发展,立足自身实际,借鉴东部地区先进经验,聚焦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智慧政务建设提质增效,实现赶超式发展。
5.4 西部地区:试点带动,普惠优先
2025年,西部地区智慧政务建设以试点建设为抓手、数据要素赋能为核心、普惠化服务为优先,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广转变,呈现出跟进式发展的特征,智慧政务服务的便捷度和普惠性持续提升。
在试点建设方面,西部地区依托国家政策扶持,设立智慧政务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场景,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在政务领域的试点应用。张家口、贵阳、成都等城市成为国家数据要素赋能智慧政务建设试点城市,龙岩、绵阳等城市成为省级智慧政务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数据要素赋能方面,西部地区聚焦数据共享、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实现数据要素赋能政务服务、产业发展。成都、重庆、贵阳等城市建设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与金融、医疗、交通等领域数据融合,打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乡村等应用场景,数据要素赋能成效显著。
在普惠化服务方面,西部地区将普惠化服务作为智慧政务建设的重中之重,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延伸,解决基层群众“办事远、办事难”问题。西部地区在乡镇、村居设立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超3万台,实现社保查询、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高频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同时,针对老年群体、少数民族群体,推出双语政务服务、上门代办服务,确保智慧政务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西部地区智慧政务建设的核心经验在于坚持试点带动、数据赋能、普惠优先,立足自身实际,以试点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智慧政务建设逐步拓展,同时将普惠化服务贯穿始终,让智慧政务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基层群众。
5.5 东北地区:提质增效,融合发展
2025年,东北地区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提质增效为核心、融合发展为重点,推动智慧政务建设转型升级,解决以往政务服务效率低、流程繁、服务差等问题,呈现出提质式发展的特征,智慧政务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在提质增效方面,东北地区聚焦企业服务、民生保障,推动政务服务流程重构、环节优化、材料精简,实现政务服务“高效办、便捷办”。沈阳、大连、长春等城市梳理上线“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超60项,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办事效率大幅提升。
在技术赋能方面,东北地区加快推进AI大模型、RPA数字机器人等新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从“人工办理”向“智能办理”转变。哈尔滨、大庆等城市在社保、医保、市场监管等领域应用RPA数字机器人,累计运转超10万次,节省行政耗时超5万小时,政务服务效率和精准度持续提升。
在融合发展方面,东北地区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与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深度融合,实现“政务+产业”“政务+民生”融合发展。沈阳、大连等城市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与制造业转型升级融合,推出企业技改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一件事”集成服务,助力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长春、哈尔滨等城市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实现农村社保、医保、惠农补贴等事项“一网通办”,助力乡村振兴。
东北地区智慧政务建设的核心经验在于坚持提质增效、技术赋能、融合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同时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与区域发展深度融合,实现智慧政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六、2025年中国智慧政务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6.1 技术应用存在短板,深度融合不足
2025年,中国智慧政务建设在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部分地区技术应用仍停留在“表面化”“浅层化”阶段,仅将AI大模型、RPA数字机器人等新技术应用于智能问答、数据录入等简单环节,未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智能化赋能,技术赋能的效果未充分发挥。二是政务专用大模型研发能力不足,部分地区仍依赖通用大模型,未结合本地政务服务场景进行专项优化,导致大模型在政务领域的应用精准度、适配性不足,无法满足群众和企业的个性化办事需求。三是技术融合协同不足,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RPA数字机器人、区块链等新技术各自为战,未实现深度融合、协同赋能,形成了“技术孤岛”,无法发挥技术的叠加效应。
6.2 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共享开放存在壁垒
数据作为智慧政务建设的核心要素,其治理体系不完善、共享开放存在壁垒的问题仍是制约智慧政务建设的关键瓶颈。一是政务数据治理标准化程度不高,各地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数据格式、数据接口不统一,导致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存在技术障碍,数据共享效率低。二是政务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地区政务数据存在数据缺失、数据错误、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数据无法有效复用,影响了政务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三是政务数据开放不足,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的范围、深度不足,数据要素价值未充分释放,无法满足企业和社会机构对政务数据的开发利用需求。四是跨区域数据共享协同机制不完善,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虽实现了部分政务数据跨区域共享,但全国范围内的跨区域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尚未建立,导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仍存在数据壁垒。
6.3 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
2025年,中国智慧政务建设形成了梯队化发展格局,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智慧政务建设差距较大,东部地区在技术应用、数据要素、政务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而中西部、东北地区受经济基础、技术资源、人才储备等因素制约,智慧政务建设仍处于追赶阶段,部分偏远地区甚至仍停留在数字化建设阶段。二是城乡智慧政务建设差距明显,城市地区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AI大模型、自助终端等新技术、新设备广泛应用,而农村地区受网络基础设施、技术资源、人才储备等因素制约,政务服务仍以线下办理为主,智能政务服务覆盖率低,基层群众无法平等享受智慧政务建设成果。三是区域间智慧政务建设经验交流不足,东部地区的先进经验未能及时、有效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推广,导致中西部、东北地区智慧政务建设走了不少弯路,建设效率低。
6.4 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能力不足
智慧政务建设的智能化、智慧化发展,对政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复合型人才短缺,智慧政务建设需要既懂政务业务、又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此类人才严重短缺,导致各地在推进新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时,缺乏专业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二是现有政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部分政务工作人员对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等新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不够,无法熟练操作智能化政务服务设备,导致智能化设备的利用率低,技术赋能的效果未充分发挥。三是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不完善,各地尚未建立完善的智慧政务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缺乏对智慧政务人才的系统培养和针对性引进,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不足。
6.5 安全保障体系仍有漏洞,风险防范压力较大
随着智慧政务建设的深入推进,政务数据量持续增加,新技术应用范围持续扩大,智慧政务建设的安全风险不断攀升,安全保障体系仍有漏洞,风险防范压力较大。一是数据安全风险突出,政务数据涵盖人口、法人、社保、医保等大量敏感信息,部分地区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应用不足,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风险隐患较大;同时,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过程中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不完善,数据安全责任未明确落实。二是算法安全风险凸显,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等新技术的算法具有黑箱性,部分地区未建立算法审核、算法监测机制,算法偏见、算法滥用等问题可能导致政务服务不公,影响政府公信力。三是系统安全风险存在,部分地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不足,系统老化、安全防护能力弱,容易遭受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威胁,影响政务服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四是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部分地区尚未建立“数据—模型—应用”全链条安全管理机制,安全责任未层层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6.6 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
标准化建设是推动智慧政务建设规范化、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目前智慧政务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全国统一的智慧政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各地在政务服务流程、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智能化设备等方面的标准不统一,导致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存在障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无差别受理”难以全面实现。二是地方标准建设参差不齐,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已建立完善的智慧政务地方标准,而中西部、东北地区部分城市尚未建立地方标准,智慧政务建设缺乏规范指引,建设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三是标准落地执行不到位,部分地区虽制定了智慧政务相关标准,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导致标准流于形式,无法发挥标准的引领保障作用。四是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国家层面尚未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智慧政务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各部门、各地区各自制定标准,标准之间缺乏衔接和协调,形成了“标准孤岛”。
七、2026-2030年中国智慧政务发展趋势预判
7.1 政务专用大模型迭代升级,全场景智能化赋能成主流
2026-2030年,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将持续迭代升级,政务专用大模型将成为智慧政务建设的核心技术支撑,实现从“通用化”向“专业化”“精细化”“场景化”深度转型,政务服务全场景智能化赋能将成为主流趋势。一是政务专用大模型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各地将加大对政务专用大模型的研发投入,结合本地政务服务场景进行专项优化,推出适配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政务专用大模型,大模型的精准度、适配性、安全性将持续提升。二是政务专用大模型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将从目前的智能问答、政策解读、材料预审等环节,延伸至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实现“智能咨询—智能申报—智能审核—智能审批—智能反馈”全流程智能化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从“智能办理”向“无感办理”转变。三是多模型融合协同成为常态,政务专用大模型将与行业大模型、区域大模型深度融合,实现多模型协同赋能,满足群众和企业的个性化、精细化办事需求,同时推动智慧政务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深度融合。
7.2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纵深推进,数据价值充分释放
2026-2030年,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将向纵深推进,政务数据治理体系将持续完善,数据共享、开放、交易机制将更加健全,数据要素价值将得到充分释放,成为推动智慧政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一是全国统一的政务数据治理体系将建立,国家层面将制定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数据格式、数据接口标准,实现政务数据治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共享壁垒问题。二是政务数据共享水平将持续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率将达到95%以上,实现政务数据“一次汇聚、全域复用”,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无差别受理”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三是政务数据开放范围将持续扩大,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国家层面将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推动非涉密、非敏感政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吸引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数据开发利用,打造更多数据要素赋能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的应用场景。四是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将逐步完善,各地将加快建设政务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产业园,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确权、定价、交易机制,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交易,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市场化实现。
7.3 政务智能体规模化普及,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根本性变革
2026-2030年,政务智能体技术将持续成熟,实现从“试点应用”向“规模化普及”转变,成为政务服务的核心载体,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根本性变革,从“人工为主、智能为辅”向“智能为主、人工为辅”转变。一是政务智能体应用范围将实现全覆盖,将从目前的佛山、张家口、龙岩等试点城市,向全国各省市、各领域普及,覆盖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办事场景,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智能化办理。二是政务智能体功能将持续升级,将融合AI大模型、RPA数字机器人、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智能决策、自动执行、全程追溯、精准服务等功能,能够处理复杂的政务服务场景,解决以往智能化设备“不会办、办不好”的问题。三是“政务智能体+人工服务”融合模式将形成,政务智能体将承担政务服务中的重复性、机械性工作,而政务工作人员将转向需要专业判断、情感沟通、个性化服务的环节,实现“机器换人、人管机器”,大幅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温度。四是政务智能体跨区域协同将实现,国家层面将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智能体协同平台,推动各区域、各部门政务智能体互联互通、协同办事,实现政务服务“全国通办、无感办理”。
7.4 区域发展趋于均衡,城乡智慧政务一体化实现
2026-2030年,国家将加大对中西部、东北地区智慧政务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源投入,推动东部地区先进经验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全面推广,中国智慧政务建设将从“梯队化发展”向“均衡化发展”转变,城乡智慧政务一体化将实现。一是区域发展差距将持续缩小,中西部、东北地区将加大对智慧政务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技术应用、数据共享、标准化建设,智慧政务建设质量和水平将快速提升,逐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智慧政务建设格局。二是城乡智慧政务一体化将实现,国家将加大对农村地区智慧政务建设的投入,完善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智能政务服务设备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城乡政务服务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同质,基层群众能够平等享受智慧政务建设成果。三是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将更加完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将进一步深化智慧政务协同发展,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标准互通、安全保障一体化,形成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典范,并向全国推广。
7.5 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完善,全链条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2026-2030年,随着智慧政务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将加大对智慧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构建“数据—模型—应用—系统”全链条、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保障体系,智慧政务全链条风险防范能力将显著提升。一是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将更加健全,国家将制定完善的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法规,推动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隐私计算等安全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建立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风险。二是算法安全保障体系将建立,国家将建立政务领域算法审核、算法监测、算法评估机制,规范算法设计、开发、应用全过程,防范算法偏见、算法滥用、算法垄断等问题,确保算法公平、公正、透明。三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将完善,国家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加快老旧系统升级改造,提升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立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威胁的实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确保政务服务系统稳定运行。四是安全管理机制将更加完善,国家将建立“数据—模型—应用”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智慧政务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智慧政务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7.6 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智慧政务建设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2026-2030年,国家将加快推进智慧政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国家统一、地方配套、行业细分、衔接协调的全国一体化智慧政务标准体系,智慧政务建设规范化、一体化水平将持续提升。一是全国统一的智慧政务基础标准体系将建成,国家层面将制定政务服务流程、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智能化设备、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标准,实现智慧政务建设基础标准全国统一,为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发展提供标准支撑。二是地方和行业标准体系将完善,各地、各行业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配套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衔接协调的标准体系,满足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智慧政务建设需求。三是标准落地执行机制将健全,国家将建立智慧政务标准落地执行的监督、考核、评估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地区严格执行智慧政务相关标准,确保标准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四是标准国际化水平将提升,中国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的智慧政务标准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智慧政务标准走向国际,提升中国智慧政务建设的国际影响力。
7.7 普惠化服务持续深化,智慧政务更有温度
2026-2030年,智慧政务建设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群体、特殊群体、基层群众的办事需求,推动普惠化服务持续深化,让智慧政务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智慧政务将更有温度。一是适老化、适残化改造将持续升级,政务服务平台、智能设备将进一步优化适老化、适残化功能,推出更多贴合老年群体、残疾群体的智能化服务产品,实现老年群体、残疾群体“无障碍办、便捷办”。二是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政务服务将向乡镇、村居、社区深度延伸,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全覆盖,推出更多“就近办、上门办、代办”服务,解决基层群众“办事远、办事难”问题。三是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将成为常态,依托政务专用大模型、政务智能体等新技术,智慧政务将实现“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精准匹配不同群体、不同场景的办事需求,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政务服务。四是特殊群体服务将更加精准,国家将建立特殊群体身份精准识别机制,实现特殊群体救助补贴、政务服务等“免申即享、精准滴灌”,切实解决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八、推动中国智慧政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8.1 强化技术创新赋能,推动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一是加大政务专用大模型研发投入,支持各地结合本地政务服务场景研发政务专用大模型,推动通用大模型向政务专用大模型转型,提升大模型在政务领域的精准度和适配性;同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政务专用大模型核心技术研发,突破技术瓶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推动新技术融合协同应用,加快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RPA数字机器人、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打造“技术融合赋能平台”,实现新技术协同赋能政务服务全流程,发挥技术的叠加效应。三是提升技术应用深度和广度,推动新技术从政务服务浅层环节向全流程、各环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咨询—智能申报—智能审核—智能审批—智能反馈”全流程智能化办理,同时推动新技术向基层、农村地区延伸,实现智能化服务全覆盖。四是建立技术应用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地智慧政务技术应用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技术应用持续优化升级,确保技术赋能的效果充分发挥。
8.2 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打破数据共享开放壁垒
一是构建全国统一的政务数据治理体系,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数据格式、数据接口标准,推动各地政务数据治理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建立政务数据质量提升机制,开展政务数据清洗、校核、更新工作,提升政务数据质量。二是升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体系,推动各部门、各地区政务数据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实现政务数据“一次汇聚、全域复用”,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率;同时,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协同机制,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跨区域数据共享经验向全国推广,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区域数据共享。三是扩大政务数据开放范围,制定全国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目录,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非涉密、非敏感政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同时,建立政务数据开放审核机制,确保政务数据开放安全、有序。四是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支持各地建设政务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产业园,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确权、定价、交易机制,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交易,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市场化实现;同时,加强数据要素交易监管,规范数据要素交易行为,防范数据交易风险。
8.3 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实现城乡智慧政务一体化
一是加大对中西部、东北地区政策扶持和资源投入,国家层面设立智慧政务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推进技术应用、数据共享、标准化建设;同时,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建立智慧政务建设对口帮扶机制,实现经验共享、资源互通、人才交流。二是加快推进城乡智慧政务一体化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政务服务体系的投入,推动智能政务服务设备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城乡政务服务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同质;同时,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居、社区深度延伸,设立基层政务服务代办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就近办、上门办、代办”服务。三是加强区域间智慧政务建设经验交流,建立全国智慧政务建设经验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各地开展经验交流、观摩学习活动,推动东部地区先进经验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全面推广,提升全国智慧政务建设整体水平。四是推动重点区域智慧政务协同发展,深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智慧政务协同发展,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标准互通、安全保障一体化,形成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典范,并向全国推广。
8.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一是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各地建立智慧政务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设智慧政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既懂政务业务、又懂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智慧政务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二是加强现有政务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建立常态化的智慧政务技术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政务工作人员开展AI大模型、政务智能体等新技术的培训,提升政务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三是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各地建立智慧政务人才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将智慧政务建设成效纳入政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提升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四是打造智慧政务人才交流平台,建立全国智慧政务人才交流平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智慧政务人才交流合作,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提升全国智慧政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8.5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全链条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法规,推动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隐私计算等安全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同时,建立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切实防范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风险。二是建立算法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政务领域算法安全管理办法,建立算法审核、算法监测、算法评估机制,规范算法设计、开发、应用全过程;同时,推动算法透明化,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公开算法原理和设计思路,接受社会监督,防范算法偏见、算法滥用等问题。三是升级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推动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加快老旧系统升级改造,提升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建立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威胁的实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确保政务服务系统稳定运行。四是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数据—模型—应用”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安全责任,将安全保障工作纳入智慧政务建设考核体系;同时,建立智慧政务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8.6 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智慧政务建设规范化发展
一是构建全国一体化智慧政务标准体系,国家层面加快制定政务服务流程、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智能化设备、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标准,各地、各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配套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衔接协调的标准体系。二是加强标准落地执行监督,建立智慧政务标准落地执行的监督、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未严格执行标准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标准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三是推动标准更新升级,建立智慧政务标准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技术发展、业务需求、群众反馈等情况,及时对智慧政务相关标准进行更新升级,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四是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的智慧政务标准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智慧政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推动中国智慧政务标准走向国际,提升中国智慧政务建设的国际影响力。
8.7 深化普惠化服务建设,让智慧政务更有温度
一是持续推进适老化、适残化改造,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平台、智能设备的适老化、适残化功能,增加字体放大、语音播报、手语视频、盲文提示等功能,移除复杂操作步骤和广告弹窗,实现老年群体、残疾群体“无障碍办、便捷办”;同时,保留并优化线下政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服务专窗”“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人工引导、全程代办服务。二是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村居、社区深度延伸,在基层设立政务服务代办点和自助终端,实现社保查询、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高频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同时,配备专职基层政务服务代办员,为基层群众提供上门办、代办服务,解决基层群众“办事远、办事难”问题。三是打造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体系,依托政务专用大模型、政务智能体等新技术,建立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精准识别机制,实现“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政务服务,精准匹配不同群体、不同场景的办事需求;同时,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套餐,覆盖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办事场景,提升政务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四是强化特殊群体精准服务,建立特殊群体身份精准识别机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整合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实现特殊群体救助补贴、政务服务等“免申即享、精准滴灌”;同时,针对农民工、退役军人、少数民族等群体,推出特色政务服务套餐,切实解决特定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8.8 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智慧政务建设合力
一是建立国家层面智慧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由国务院牵头,整合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资源,建立全国智慧政务建设统筹协调小组,负责全国智慧政务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统筹推进和监督考核,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地方智慧政务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智慧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各部门协同推进智慧政务建设,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建设。三是推动政府与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合作,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科研机构支撑”的智慧政务建设协同机制,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供给力度,科研机构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形成政企研协同发力的智慧政务建设合力。四是建立群众和企业参与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对智慧政务建设的意见建议,将群众和企业的需求融入智慧政务建设全过程;同时,建立群众和企业评价机制,将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作为智慧政务建设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推动智慧政务建设持续优化升级。
数据来源
本报告所有数据及研究结论均来源于以下渠道,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专业性:
1. 国家及地方政府官方发布:国务院、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市政府及政务服务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统计公报、工作要点、官方通报等;
2. 权威机构研究成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等权威机构发布的研究报告、指数报告、行业白皮书等;
3. 实地调研与企业访谈: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联合各地政务服务部门,对深圳、佛山、张家口、龙岩等代表性城市开展实地调研,与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智慧政务建设企业进行深度访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
4. 行业统计与监测数据:国内主流智慧政务建设企业、第三方行业监测机构发布的业务统计数据、应用成效数据等;
5. 学术与行业研究文献: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发表的智慧政务相关学术论文、行业研究机构发布的专项研究报告等。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独立撰写并发布,报告内容基于公开可获得的信息、官方数据及实地调研结果,本中心力求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但不对此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1. 本报告中的数据、观点、结论仅为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在报告发布之日的分析判断,随着市场环境、技术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相关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本中心无需提前通知或承担更新义务;
2. 本报告仅供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相关从业者等参考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决策依据或商业合作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依据本报告内容所作出的任何决策或采取的任何行动,其相关风险和责任均由该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3. 未经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传播、篡改本报告内容,如需引用或转载本报告内容,需注明出处为“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
4. 本报告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数据指标等均为公开信息,仅为分析说明使用,不构成对任何企业或产品的评价、推荐或宣传;
5. 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不因本报告内容及相关衍生行为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
2025年12月



